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江苏创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取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现对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项目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设备生产厂项目
进场交易登记号:GC2018041301
项目投资额:12000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主要以粉煤灰和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发气剂,通过配料、搅拌、浇筑、预养、切割、蒸压、养护等工艺过程制成的轻质多孔硅酸盐制品,年产加气混凝土30万立方米。
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兴庄村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工程施工、监理、设备以及其他需要招标代理的事项。
主要内容:拟定发包工作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协助合同签订等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工作事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情况);
3.纳入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代理管理系统,并经有效认证可以正常进行管理;
4.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从事相应的招标代理;
5.本市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详见比选文件);
6.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职人员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7.业绩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8.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9.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10.近3年内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以实时查询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系统-代理管理系统信息记录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12.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的其他要求。
四、服务费用计取(报价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下浮40%计取。
五、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符合性评审通过后,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比选文件)
六、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 年04 月16 日 至 2018 年04 月20 日 。
2.获取方式:登录赣榆区政府网→“公示公告”(网址:http://www.ganyu.gov.cn)
七、报名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04 月 2 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赣榆新城区公共服务中心四楼425室(黄海路297号,区政府西南侧)
3.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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